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是银行为存款人出具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以及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这种证明在办理签证、贷款、投资等金融业务中经常被要求提供,以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或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要开具存款证明,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等文件到银行办理。如果本人无法前来,也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代理人需携带上述文件及授权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出具相应份数的存款证明书,每份存款证明书收取手续费人民币2 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