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丢了能不能挂失, 不能挂失怎么办?针对这一问题,小编整理除了一些相关介绍,大家请收看以下内容。
案例回放:市民周先生来电反映,单位上发给他一张某商厦的购物卡,卡内存有500元钱,可是当他去商厦消费时却发现购物卡丢失了。他不知道该卡丢失后还能不能把卡里的钱要回。
某商厦负责销售购物卡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小编,购物卡是为了方便顾客携带,是一种不记名不作任何登记的消费卡,而且卡上也注明了“不挂失”等字样。刷卡消费其实也就等于是现金消费。商厦考虑到顾客的利益,万一购物卡丢失了,如果失主以前持卡消费过的话,可以带着上次消费的电脑小票,提供一个正确的卡号,商厦可以为他办理挂失手续。但是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供正确卡号的话,商厦就不能为消费者办理挂失。商厦以前就碰到过消费者来挂失,提供的却不是他本人的卡号的事情,结果把另外一位消费者的卡号给挂失了。这样的话,也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利益。该工作人员提醒持卡消费的市民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好自己的购物卡,而且能把购物小票留着。万一购物卡丢失了可以凭小票办理挂失手续。
近年来,关于超市购物卡的纠纷和争议一直不断,但是针对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
虽然根据规定,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购物卡达到一定金额需要实名登记,但是依然有空可钻。比如一次性购买面值一万元的购物卡需要实名制,但购买1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就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并未对商家出售的此类不记名的购物卡作出可挂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