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刻书的性质,又可区分为官刻本、家刻本和坊刻本。
官刻本,由官府刻印的图书。五代以来,历朝中央和地方官府均有刻书之举,但所设机构不同,所以官刻本又有各种不同名称。主要有:
监本,历朝国子监刻印的图书。主要是各种儒家经典、文史名著。据文献记载,从五代开始,国子监刻印有九经,北宋承其遗制,继续刻印经史,南宋时,旧版不存,遂征调地方版片至京师国子监印书,称旧版为“旧监本”,新版为“亲监本”。明朝在南京和北京均设国子监,都刻印了二十一史,因而又有“南监本”和“北监本”的区别。
公使库本,两宋地方官府动用公使库钱刻印的图书。
经厂本,明代司礼监所辖经厂刻印的图书。多《五经》、《四书》、《性理大全》等常见古籍。特点是书品宽大,字大如钱,但由于主持其事的是宦官,因而校勘不精,错讹较多。
内府本,明清两朝宫殿刻印的图书。明内府刻书主要是经厂本,清内府刻书多殿本。内府刻书往往不惜工本,讲究形式,但清内府本校勘亦精。昭连《啸亭杂录》续录有内府刻书目录。
殿本,清康熙间,于武英殿设修书处,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又设刻书处,派亲王、大臣主持校刻图书,所刻之书称为殿本。殿本校刻精致,纸墨上佳,堪与宋刻本相媲美。所刻《明史》、《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书,一向被列为清刻善本。
聚珍本,清乾隆年间选刻《四库全书》珍本,武英殿采用活字印刷,共刻木活字25万余个,乾隆定名为“聚珍版”,所印图书遂称武英殿聚珍本。后来各地官书局也仿聚珍版印书,被称为“外聚珍”,而武英殿活字本被称为“内聚珍”。
书局本,清同治间,由曾国藩提倡,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四川、安徽、两广、两湖、山东、山西、直隶先后创立官书局,所刻图书称为“书局本”或“局本”。
私刻本,即私人出资刻印的图书,其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私家刻书称为家塾本或家刻本。自宋代以来,私家刻书持续不衰,有的以室名相称,如宋廖莹中“世彩堂本”,余仁仲“万卷堂本”,明范钦“天一阁本”,毛晋“汲古阁本”,清纳兰性德“通志堂本”,鲍廷博“知不足斋本”,黄丕烈“士礼居本”;也有以人名相称,如宋“黄善夫本”,明“吴勉学本”。
坊刻本,历代书坊、书肆、书铺、书棚刻印的图书。坊刻本以营利为目的,刻印较差,往往校勘不精,惟宋代坊肆刻书,如临安陈氏、尹氏书籍铺等,所刻图书与官刻本、家塾本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