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文化形态中,为死者提供葬身之地原是家族的义务,因为人们普遍相信,人虽死而亲缘关系犹存。在《圣经》中,亚伯拉罕从赫人所购之地,其主要特点是有洞穴,亚伯拉罕可以将他家族中的死者葬在其中,保有家茔是长期流行於世界许多地区的习俗。
家茔的地点往往要加以选择︰在中国,由风水先生选址,选风好区。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水佳的地点;韩国人传统上请泥土占卜师选定吉地,使「邪灵凶鬼」不能望见。与先人团聚的愿望一向十分强烈,亚裔孝子有时不惜重资把先人遗体运回日本或中国安葬;在西方世界,人们往往把死者遗体用航空、铁路和海运方式「运回故土」。
即使是在由部落或社区负责提供墓地的场合,葬身於社区墓地也是众人羡慕的特权。外乡人可以居住在市镇或城市,但不能葬身于它们的公墓。古代犹太人、罗马人和其他民族建立特别的公墓为埋葬罪犯、异族人和贫穷人之用。在欧洲,从中世纪一直到19世纪若干年代,经过定罪的巫者和杀人犯,还有自杀而死者,都不得葬于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