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融资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通常需要发货来实现物权的转移促使合同生效,同时也需要告知核心企业,得到核心企业确权。
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实现,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
此外,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保。
在无追索权的模式下,企业可以实现资产出表,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转款的周转天数,实现商业信用风险的转移。
在整个供应链融资中,有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三个主要参与方。
其中,核心企业资信水平好,信用评级高,通过担保、回购等方式帮助将自身信用与中小企业进行捆绑,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
从而帮助靠自身信用无法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在整个供应链融资中起到主导作用;
存货融资模式: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核心企业还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或称“融通仓融资”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这种融资模式常常发生于核心企业经营活动的任何环节。
因为只要配套的中小企业拥有能够被认可的存货就可以进行存货融资。
就可以将其质押获得贷款,本质上并不一定需要核心企业的参与。
但是,核心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回购协议,承诺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回款则由自身回购质押的存货。
这样可以降低银行对风险的评估结果,从而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帮助中小企业更顺利地生产经营,维持供应链的稳定,终惠及自身。
企业的存货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评估后,就可以用以质押换得贷款,
而核心企业在整个环节的作用,就是以或有回购的形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
通过这种方法,核心企业可以帮助上下游拥有符合标准的存货的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得资金,甚至可以自己采用这种模式为自身进行融资。
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配套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后,他们就可以更顺利地经营和生产,提供稳定、高质的货源以及销售渠道。
从而降低因供应链某一环节断裂而造成的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群体,对经济增长贡献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规模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的一大困境。
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处于不利地位,其根源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的先天性缺陷和先天性规模小,缺乏同大企业相比的信贷融资所必须的信息优势,金融机构的结构调整并不能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