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因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 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 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
地质勘查还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地热调查与地热田勘探、地震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地质勘查必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任务要求,本着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工作量,获得较多、较好地质成果的原则,选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等。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过程,也属于地质勘查的范围。狭义地说,在中国实际地质工作中,还把地质勘查工作划分为5个阶段,即区域地质调查、普查、详查、勘探和开发勘探。
勘察设计的重点内容:
1. 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勘察设计需要遵循经济性、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则,同时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勘察范围和方法:勘察设计需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勘察的范围和方法,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环境勘察等方面内容。
3. 勘察报告编制:勘察报告是勘察设计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格式等方面。
4. 勘察工作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需要严格控制勘察工作的质量,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勘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
所有建筑物都是修建在地表上,建筑物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下部结构都会传到地表的土层或岩层上,这部分起支撑作用的土体或岩体就是地基。根据地基是否经过人工处理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
天然地基:自然状态下即可满足承担基础全部荷载要求,不需要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地基:天然地基的承载力不能承受基础传递的全部荷载,需经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处理方法: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振冲法、砂石桩法、石灰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法(含深层搅拌法、粉体喷搅法。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单液规划法、碱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