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正常营业执照的范围内,民间借贷就是正常的。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只要是真实可靠的,民间借贷就是合法的,是可以推行和信任的。作为民间借贷的金融机构,它们不像银行,在拿到各种营业证书是非常难的,因此它们是正规的公司。对于注册的贷款担保类公司,我们都是可以在当地的监管部门查询的,否则就是虚假的机构,也是由于这些机构才使得大家有了民间借贷是否合法的疑问。未来的民间借贷资本会在探索和监管的双重作用下,会更加可靠,解决更多人的资金问题.
民间借贷中存在大量现金借贷情形,出借人没有要求借款人签署收款收据,一旦借款人反悔称只写了借条实际上没有收到款项时,作为出借人很难证明已经实际支付款项。因此,在借贷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尤其是大金额借贷。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私人的贷款是个人贷款。这是个人向自然人发放的贷款,通常是熟人或朋友,他们愿意借钱给借款人,但现在许多人以利息的形式把钱借给其他人。在法律上,个人贷款也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