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