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不足企业职工总数30%,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和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5%,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两年。
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
特点:
1.利率水平高;
2.规模呈现周期性;
3.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