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无力偿还的后果:
1、产生高额逾期费用.贷款到期后不还,你将面临的可是高额的罚息。
除了罚息,一些金融机构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终将得不偿失。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你与银行发生了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统记载,并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上。
倘若超过银行给的还款时间的重要节点日期,那么就会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以后不管是贷款还是信用卡的申请都会遭到“闭门羹”。
3、贷款机构催收。
无论大小的贷款机构,都有自己的一套催收体系,他们掌握着你的个人信息,开始可能只是电话短信的催缴,如果你视而不见,接下来可能会是上门催收,严重影响到你的工作和生活。
总之信用贷款无力偿还后果严重轻易不要尝试。
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有录音也可不可以起诉,只要是合法录音,录音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可不可以。
在没有借条证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不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可不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被称为消费贷,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担保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求学等个人生活消费,不得用于购买住房、炒股等高风险领域。
另外,北京银监局在4月28日印发的《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发现个别银行个人消费贷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个人消费贷款100万元封顶,期限不超过10年。”北京银监局4月底突然下发的一纸通知让房产中介和购房者都暗中揪心。表面看起来,消费贷与房地产中介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但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银行房贷步步收紧,利用消费贷款补齐房款的做法早已成为业内潜规则。
“购房款不够,消费贷凑”已成为近年来二手房市场公开的秘密。据调查,这条消费贷流入楼市的灰色利益链牵扯甚广,先是房产中介的牵线搭桥,再由担保公司出面向银行提交手续,装修、珠宝、红木等公司帮助“洗出”贷款,当然,这一过程也离不开部分商业银行的暗中协助。
在一些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还可以购买商铺、写字楼,但针对酒店式公寓的大门已经紧闭。农业银行就表示,个人消费性贷款目前可以购买商铺,利率上浮10%,但是暂停购买商业性质的酒店式公寓。招行银行营业部同样表示,目前购买商铺、写字楼首付5成,利率上浮20%,长贷款期只有10年,而对诸如40年产权商业性质的酒店式公寓,无论面积如何,目前都不接单。
“虽然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是商业性质的,但实际用途是居住使用,在贷款时还是区别于商铺、写字楼。”光大银行回复,商铺、写字楼目前是可以贷款的,利率上浮20%,但是唯独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不能贷。
广发银行一负责人也表示,在该行酒店式公寓确实已经停贷了。“不能怪银行挑肥拣瘦,现在额度这么紧张,普通一手房都在排队等放款,这种非主流产品自然要放一放了。”不过据该负责人透露,贷与不贷现在都是各银行根据贷款额度、风险控制来综合考量,“可以多问几家银行,额度松的也许就能贷。”
综上可知,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能否用于购房的问题的答案是,个人消费贷款只能用于小额短期的周转性的个人消费类的贷款,而不能用于长期大额的购房等需求。这也主要是为了保证银行的贷款回收性,降低风险,同时,个人消费贷款的利息一般都高于购房的长期贷款利息率,因此,个人也没必要选择用个人消费贷款来购房。
空放应急借款人借款无抵押,借小额贷款,抵押房产,抵押车辆,抵押贵重物品,抵押贷款,小额资金短期应急周转流程简单,条件宽松,不需要任何前期,在家就可以办理。有固定资产稳定收入家庭关系正常的,额度为1-50万,30分钟批下来,随借随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