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实际的用款人)不一定是产权人,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三方的房屋来做抵押物,前提条件是房屋产权人自愿同意并出面办理。通常是直系亲属间的房屋都可以办理借抵,遇到大额资金需求时,办理更灵活。
住房抵押借款有许多用途,不仅可以用来再次购买住房。借款人也可以抵押房地产用于商业经营、个人消费、住房装修等。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并根据自身需要使用资金进行一定的消费,都可以找我们申请房地产抵押借款。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五、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程序: 农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请,由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下同),且权利主体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的书面承诺; (四)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处置后本人及其所抚养、扶养、赡养的家属有安居之处的书面承诺〔该承诺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区)签署证明意见〕; (五)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办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