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现在的建筑大多不在内部使用木材了,但是在建筑过程中是需要很多的木材的,当建筑完成之后这些木材就没有了作用,很多时候因为在建筑过程中导致木材要想二次使用很费力,所以很多工程在使用之后便抛弃了大量的木材。还有在各个木料堆,很多木料由于没有人购买,导致长久堆积而不能再使用,也是浪费了很多的木材。在这些方面实现木材回收是一个非常需要的项目。
人们在做木材回收的时候,可以根据所收木材的质量给出价格,也可以根据东西的外表体给出价格,还可以根据它所具有的重量给出价格。人们在选择不同的标准给出价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个标准中的细节。比如,如果选择根据重量给出价格,人们一定要注意卖家所提供的木材是不是正常的木材,一定要确保他们没有对其加入水分或其它不需要的东西。如果按照体积去判断这个东西的价格,那么就应该注意它是否具有可利用价值,如果它的质量非常的不好,那么就可以根据它的质量好坏给出价格,因为有的这种东西看上去很粗很大,但是它比较容易受损,利用价值比较低。
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涉及众多技术领域,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国际合作。国家和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技术水平。同时,也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全球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