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
特点:
1.利率水平高;
2.规模呈现周期性;
3.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偿还本息的一种信用活动。贷款是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是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贷款通则》规定了贷款种类的划分规则。
担保贷款可以分为:保证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