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企业提交的出口许可证申领资料应包括:
1、 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一式两份);
2、 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 出口配额批准文件;
4、 加工贸易批准文件;
5、 申请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的工作证件;
6、 其他情况应提交的文件:
a、 次申领出口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审定证书》(正本复印件)
b、 外商投资企业次申领出口许可证,应提供该企业成立的批准 证书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c、 国家规定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应提供主营公司签订的出口合同及配额单位与主营公司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d、 配额单位请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需持两企业签署的代理协议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该代理出口协议(正本复印件),申请表备注栏应注明由某某企业代理出口
二、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企业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领资料应包括:
1、 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一式两份);
2、 进口配额批准文件(进口配额证明,或特定登记证明及其他批准文件等);
3、 收货人(配额单位)与进口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复印件);
4、 申请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工作证件;
5、 其他情况应提交的文件:
a、 次申领进口许可证的企业(赠送、捐赠、援助货物除外),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审定证书》
b、 外商投资企业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成立的文件、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