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美国有一个案例曾依据字典的定义说:“产品是指人的双手利用原材料制成的任何物品,不论该物品是直接用手制成的,还是使用机器制成的。”产品实际上涵盖了除自然物之外的一切物品。
产品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还隐含了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即使用了某一外观设计或具有某一外观设计的产品是可以批量复制生产的。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 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成本控制 (1)选用材料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价格低的材料。 (2)产品外形建模时,在满足外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零件的个数。 (3)结构设计时,尽量简化结构,以节省模具成本。 (4)结构设计时,选用合适的固定方式,以节省生产装配成本。 (5)产品表面处理时,根据产品定位及外观要求,采用合适的表面处理方法,以节省加工费用。 (6)结构设计时,尽可能采用公司现有物料,尽可能统一物料规格,如螺丝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