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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22 11:22:01 1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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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训申请

    ____________学院21级____________专业学生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原因,特申请免训。本人承诺:免训期间,严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安排。

    现将免军训证明附后,恳请学校武装部批准。

    本人签名:__________

    本人电话:__________

    年 月 日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 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 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 患者门诊、 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 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 (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 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 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 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 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指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检查签字,再由门诊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 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

    下列情况必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1.司法办案需要,须有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的介绍信,并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出具;

    2.病退离休、调换工 种、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须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后,并由本院指定 的专业医师出具;

    3.申请生育第二胎指标(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 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有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2人以上签名出具;

    4.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有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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