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的规定
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所谓利息先扣,是在贷款人发放借款之时,就将一部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做法。利息先扣的问题在于,在支付本金时就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使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全部的借款数额。例如,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百分之二为2万元,在支付本金时,只支付88万元,其余12万元作为六个月的利息预先扣除,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就是88万元。
当事人约定利息先扣的,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其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如上例,贷款人出借借款利息先扣12万元,实际支付88万元,就按照88万元计算本金,月息二分,为1.76万元。
借款人支付利息期限的规定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其借款利息就是对借款的报偿。因此,借款人应当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保障贷款人出借贷款的利益冋报。
确定借款利息期限的办法有:
1、当事人约定。在借款合同中有借款利息支付期限约定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期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进行补充协商,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利息期间支付利息。
3、补充协议仍然不能确定的,确定利息支付期限的方法是,借款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用途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个人贷款要有明确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
2、个人贷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
3、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