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注意事项: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若各项提交的资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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