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送检要求及规定 1、提前两周到市消防支队法制科进行工地情况登记,并领取《验收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一览表》进行填写。 2、消防工程备案的不再送检;只有需要消防审核的消防工程(丙类以下)需要送检。消防工程的施工结果检查,主要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GB 50242规定: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①施工现场收集齐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的型式检测报告、合格证、消防设备及材料的身份铭牌等资料。 ②材料抽检时工程的建设方、消防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主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单位(如有)。
消防蓝图需要的一些图:
1、 消防图纸设计说明
2、 原示平面图
3、 平面布置图(轴线和装修层的原示竣工图的轴线必须一至)
4、 隔断尺寸图
5、 地面铺装图
6、 电气系统图
7、 电气说明图
8、 天花布置图
9、 空调布置(整层装修时需要空调布置图,局部不需要)
10、强电布置图
11、弱电布置图
12、消防烟感布置图
13、应急照明及出口示意图
14、消防疏散布置图
15、消防自然排烟图(不符合自然排烟的应有消防机械排烟图)
16、消防喷淋布置图
报开工—消防报审开工手续
1、 建设单位盖章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书、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
3、 设计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消防设计专篇。
4、 施工所在建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 消防报审图纸说明中的各种图纸,晒成蓝图并装订(A3-A0幅面,按规定的比例-消防审图人员用比例尺测量,故使用比例尺上有的比例),在封面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设计资质章,在每页加盖设计资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