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和平路115号

    联系:张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北京顺义区代开医院病假单病假条,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2024-12-22 11:24:01 18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我们专注于提供代开医院病假条、病历单、诊断证明、医院证明、病假单、化验单、怀孕证明等相关服务,我们秉承“为合作伙伴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并以“诚实、宽容、服务”通过为客户代开医院证明行业创造有用价值。我们认为诚信是一切合作的基础,宽容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创新是发展事业的利器,服务是创造价值的根本。

    医院对医生开具病假单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医生必须亲自诊断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且,医生签署的病假单,要有医生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医生不得开虚假的病假单、如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困难可以找我们!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流产证明一般是由住院部的医生给开具的,如果没住院的话,应该是该医院的门诊部医生给开具。如果你是怀孕一个月的话,是不需要开证明的,除非怀孕14周以上,那么国家是规定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679219 次     店铺编号:35221145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李春琳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