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遗体跨省运送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2、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3、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
告别仪式结束后,遗体将进行火化。为了文明、卫生火化,遗体都装入一次性的纸棺(木棺、软袋)中。纸棺(木棺、软袋)将随遗体一同火化。
在遗体入炉前,家属可以自愿选择遗体入炉仪式。该仪式的一般流程为(当然也可由亲属自行策划):
1. 主要亲属四至五人,肃立一字型排列在遗体入炉处的供桌前(殡仪馆准备好的),静静的道别亲人;
2. 供桌上摆放着蜡烛左右两支、香若干、香炉一个、贡品(水果、点心四盘)等;
3. 工作人员首先代表殡仪馆向亲人深深地一鞠躬,以表示对先人崇高的敬意;
4. 家属静静默哀,回忆亲人温暖而亲切的话语。缅怀他(她)生前的风范和业绩;此时工作人员按照家属人数点燃香的支数;
5. 上香。工作人员嘴里说着:“亲人已故,唯有思念和追忆永存。”将已点燃的清香分发给家属。向亲人遗体行三鞠躬礼。工作人员:“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礼毕!”工作人员:“请家属怀着对亲人无限的哀思,给亲人上香。”家属依次将手中的清香,插入香炉;
6. 工作人员:“请每一位亲人,在内心深处向亲人问候一声:一路走好!”
7. 工作人员:“亲人羽化登仙,家属请节哀顺便。”
8. 家属目送亲人遗体缓缓入炉。
遗体火化寄存包括追悼会、礼兵送灵至火化间、礼兵提供捡拾骨灰、装骨灰、封骨灰盒、推车和打伞服务。这一系列服务内容包括在追悼会和火化两大环节中,逝者遗体火化以后还要陪同家属办理骨灰寄存等相关业务。葬礼上需要的葬礼礼仪及亲友祭奠的环节,都由工作人员协助指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