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
(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
(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
(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
(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
(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
(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
(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长期以来,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持续的能源资源保障。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地质勘察行业的责任依然是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倡导绿色勘查,实现地质找矿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一方面,通过深化成矿理论研究,减少探矿工程部署,提高实物工作量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研究和推广减少环境破坏的地质工作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手段,如采取水平方向钻探工艺方法等。同时,矿产勘查工作内容要涵盖资源发现、开发利用、环境恢复治理三个阶段,即由过去单纯的资源调查评价向地质环境调查、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估及恢复治理“三位一体”的综合调查评价转变。
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地质勘察要树立“大地质、大生态、大服务”的发展理念,加强创新合作,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好“地质+”。充分发挥地质勘察的技术优势,将水文地质、地球化学等地学专业知识跨界运用于生态环境领域以及民生领域,如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土污染调查与治理、地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
在进行地质勘察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四个原则。
(1) 统筹规划原则,明确此次地质勘察工作的目的,虽然地质勘察是为了寻找矿脉,但同时要为长久的发展做好考虑,在勘察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关的规划,做好阶段性的保障。
(2) 规律原则,地质勘察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勘察工作者的实际经历证明,地质勘察是存在着规律的,因此,一定要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此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进行完善。
(3) 满足发展需要原则,地质勘察工作中,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勘察工作,还要针对当地的整体发展,做出充分的考虑,包括有:当地的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环境,以及道路交通等多项因素,避免对居民的生活和当地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4) 技术创新原则,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任何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地质勘察工作人员,一定要注重对地质勘察技术的创新,探寻更加、的地质勘察技术,提升地质勘察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