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5、以上为人社部相关文件,具体条件参照各地人社局的具体文件。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