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电力施工资质主要有电力总包和输变电分包,二者均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办理申请。但是,在申请过程中由于企业所申请等级不同,需要经过办理的部门不同。比如,申请一级资质的企业,在当地审核通过后还需要上报建设部审核批准。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