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有效期只有3年,而且由于资质改革的原因,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级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后,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如需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重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原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近期因受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此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过此期限后相关资质证书自动废止。上述企业应按照修改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申请二级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参保证明、完税证明、财务报表
3.章程,股东会决议(调档件)
4.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加盖统计局章)
5.政务网和社保账号和密码
6.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
7.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发手册
竣工项目:竣工备案表、项目开发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二级资质新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二级资质新办申请需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填报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承诺书》(法人承诺书)(见附件,法人签字、公司盖公章);
3.企业经营负责人身份 证、职称证(完整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资料);
4.企业工程技术负责人身份 证、职称证(完整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资料);
5.企业财务负责人身份 证、职称证(完整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资料);
6.企业统计负责人身份 证、职称证(完整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资料);
7.专 业技术人员身份 证、职称证(完整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资料);
8.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扫描原件)。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需提交的资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市房产局开发办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万元,其中现金400万元); 4、企业合同、章程;
4、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任职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有土地十五亩以上且计划有项目,并提交项目用地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规划资料;
6、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
7、办公场所证明;
8、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必须冠以房地产开发字样);
9、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
注: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在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时,另需提交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企业法人证明、投资者身份证明、企业章程、协议或合同,并按实际已到位资金核定开发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