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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石景山工程履约保函新规定,服务及时

    2024-11-07 01:24:01 4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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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函业务常见风险点?【受益人角度】?

    1、受益人为纯民营业主出强格式保函会存在一定风险。国有业主提出索赔的话要走流程,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索赔,可以出任意格式。民营业主索赔可能存在个人因素,要尽量避免出无条件见索即付格式。

    2、受益人存在失信或者大额被执行会存在一定风险。受益人存在失信很有可能受益人资金或者管理出现问题,大额被执行会较大程度上影响资金问题。

    保函业务常见风险点?【项目角度】?

    1、项目造价问题,超低价中标,造价严重偏低或者存在不合理,会影响受理条件。

    2、项目造价涉及大量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等采购)采购且该部分造价不可调差,存在一定风险,会影响受理条件。

    3、纯民营业主房地产开发项目,会影响受理条件。

    4、担保金额超过企业净资产1/2,或者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较低而担保金额相对较大,会影响受理条件。

    5、合同约定工期与保函期限不匹配,保函期限过长或者项目严重延期(有补充协议或者书面情况说明的不予追究),会影响受理条件。

    6、保函格式过于苛刻,且不接受修改,会影响受理条件。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本担保和反担保;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以及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就按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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