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前检查
(1)报废情形
1)列入淘汰目录;
2)达到报废年限;
3)使用中严重损伤或重大缺陷;
4)维修时严重损伤、缺陷。
(2)淘汰目录
1)酸碱型。
2)化学泡沫型。
3)倒置使用型。
4)氯、四氯化碳。
5)1211、1301。
(3)报废判定原则
灭火器材再充装
1)灭火器再充装应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2)必须保证气瓶和阀门干燥。用于洁净气体灭火器的驱动气体的露点不应高于-55℃。
3)先按灭火器原生产企业提供的灭火器装配图样,采用专用工具将阀门配件和虹吸管等部件组装好,再与气瓶连接密封;
3)然后采用专用的气体充灌机,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规定的额定充装量进行充装;
4)对充装后的灭火器逐具进行复称,确认灭火剂充装量符合要求;
5)对于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再充装驱动气体;在充装好的灭火器上安装保险装置。
6)二氧化碳和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火剂允许充装误差-5%~0%。
灭火器制度规范内容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2、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3、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4、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维修灭火器【年检】包括: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换损坏的配件);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蚀;3,烘干灭火器筒体;4,重新灌装灭火药剂并称重计量,更换变质的灭火药剂;5,重新充装驱动气体氮气压;6,密封器头后做喷射性能检查、气密性能检查;7,灭火器筒体外部的清洁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