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点应保证连续抽水,并应准备双电源。如抽不上水或水一直较混,或出现清后又变混等情况,应立即检查处理。如井点管淤塞过多,严重影响降水效果,应逐个用高压水反冲洗井点管或拔出重新埋设。
4、在地下室施工完毕,通过抗浮稳定验算,符合要求并进行回填后,方可拆除井点系统,所有孔洞均须用砂或土填塞。
c、控制井点降水对周边环境危害的措施
1、应优先采用挡水作用的支护结构,如深层搅拌桩、钢板桩、砼灌注桩或地下连续墙等,并尽可能把降水井点立管埋设在支护墙的内侧(基坑一侧),井点立管的深度应浅于支护墙的深度。
2、合理确定井点立管的深度,控制降水曲线。当基坑附近没有建筑、管线、道路时,坑中井点水位应降至基坑底面以下1米为宜;当邻近有建筑、管线时,井点主管埋深可适当提高,其深度以保证基坑不出现流砂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