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定义
古籍
古籍(6张)
“古”是相对于“今”而来的,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皆可称之为古籍。 [2]
当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文字刻写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记录知识、传播思想,图书才开始出现。在《中国古籍编撰史》中提出图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构件:
知识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质载体;
文字制作技术;
装订形式。
以这六条标准来衡量诸多图书起源的几种说法:“陶器说”过分强调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河图洛书”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话传说,不足为凭;甲骨、青铜、石刻均不能称之为图书。
把清代末年作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为下限来得合适。当然,这个下限仍旧是粗线条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如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或旧体诗文集之类,一般仍可划入古籍范围。采用新体裁对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释,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对古籍的整理研究。
书者,述也,以文字记述事物者也,书之含义甚多,今人称述书为书籍,为别于书法言也。书籍之肇始甚早,文字发明之后,即有书籍。不过,各代所用书写之质料,及其装订之形式,多有不同耳。从古至清,所有之书籍,以其形式可分为三期。由古至周末,为简牍时期;由秦至唐,为卷轴时期;由宋至清,为线装时期
至宋,因长卷之种种不便,遂依据叶子之格式,而改进为今日之线装式。即将一叶分割,使不连续,以一叶为一板,一叶为变易,但在检阅上、诵读上以及收藏,其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计也。故吾人所读之线装书,其实际肇始于宋,为时仅千年。宋以前,绝未有线装书也。文字多为刻印,抄写者甚少。至宋仁宗庆历中,有布衣毕升为活板,用胶泥刻字,从此又有活字印板之发明。元王桢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无锡华燧、安国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较经济,但在书籍上,固与刻印无殊也。总之,自宋至清,其书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为线装,故此时期谓之为线装时期。清末则渐有洋装,民国后且有取线装而代之之势,其形式与装订,尽人所悉,毋庸赘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