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P.R.,简称“公关”)是由英文“Public Relations”翻译而来的,中文可译为“公共关系”或“公众关系”,不论是其字面意思还是其实际意思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指组织机构与公众环境之间的沟通与传播关系。
公共关系学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新兴专业,开设大专、本科至硕士的课程。关于公共关系的各种定义有很多,一般指一个社会组织用传播手段使自己与相关公众之间形成双向交流,使双方达到相互了解和相互适应的管理活动,反映了公共关系是一种传播活动,也是一种管理职能。
形象说
这类定义从塑造形象的角度揭示公共关系的本质属性,强调公共关系的宗旨是为组织塑造良好的形象。这类定义认为,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塑造组织形象,通过传播、沟通手段来影响公众的科学与艺术。
协调说
”协调说“(或者”平衡说“)是对”关系说“的深化,认为公关关系主要是协调组织与公众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公共关系是”维持企业的营利性和社会性之平衡“。
广泛性
公共关系的广泛性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公共关系存在于主体的任何行为和过程中,即公共关系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贯穿于主体的整个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另一层意思指的是其公众的广泛性。因为公共关系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个人、群体和组织,既可以是已经与主体发生关系的任何公众,也可以是将要或有可能发生关系的任何暂时无关的人们。
社会组织的特点有:群体性、导向性、系统性、协作性、变动性、稳定性。人们组合成为组织必定是为了完成某种共同目标,但目标的存在方式又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必然具有多种类型:盈利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互利性组织、公益性组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