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驼马属的历史追溯到两千年前。现代理论认为羊驼是小羊驼在六七千年前被驯养后的后代。羊驼的饲养和管理水平在印加帝国时代11、12世纪是达到一个高峰。在这个时期,羊驼和大羊驼的饲养都是由贵族组成的一个特别的国家机构来管理。羊驼是当时有价值的家畜,集中选育它们可以生产出更多品种的好羊毛,并且保持品种的传续。
羊驼原产于亚马逊河上游海拔3000米-6500米的安第斯山脉的秘鲁中部,这里气候严酷,夜间温度低于0°C,白天达到16°C。年降水量为400-700毫米。 在这个半干旱的地区,草丛盛行,曾广泛分布于南美大陆。从热带海岸到高寒山地,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羊驼。特别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无处藏身的野外条件培育了羊驼极强的适应性能与耐粗饲性能,一般生活在-18℃到22℃的气温环境中,它们以高山棘刺植物为食。
对于高海拔和干旱沙漠地区有很好的适应能力,兼备了牦牛和骆驼的优势。在温带、亚热带海洋性湿润气候的环境中也能很好地生长发育,并能提高生产水平。在高海拔牧区的劣质草场和沙砾、荒漠灌木草场,羊驼比绵羊能更好地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在低海拔牧区,羊驼是桔杆利用率的家畜。
羊驼的听觉很敏锐,这是为了靠它来发现敌情,及早地决定逃跑去向。 [5]
羊驼以群体生活为主,在安第斯山的山林中经常能看到200头以上的羊驼生活在一起。它有高度的警觉性,在吃草时,总要派一只或数只担任警卫,而且它还能预知天气变化,每次遇到暴风雨来临,“警卫员”就会携带全群向的地方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