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转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因为有项目着急使用一级资质或者公司发展规划长远考虑才会发生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智能化一级资质企业收购和吸收合并的两种方式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整体转让: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在省内转让,即把公司整体全部转让给对方,那么对于受让方来说,首先需要调查债权债务情况、证书有效期情况,没有问题的话再进行法人,股权等变更,并完成交接。
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的方式就是A公司吸收B公司里面的一级资质,A公司名下资质按 低标准把人员配齐,B公司注销,3个月时间就可以将要转让的资质平移到A公司,这样也可以避免出现债权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