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注:具体的申报条件以当年度的各地人社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