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清朝的没落,贡酒茅台也如同那个封建王朝一般逐渐凋零。道光年间还曾有"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的酿酒坊已经仅剩三家。其中有成义酒坊的"华茅",荣和酒坊的"王茅"以及恒兴酒坊的"赖茅"。
直到1951年,我国政府成立后通过各种方式对以上三家酒坊进行了收购,并将私营酒坊合并成立了新中国的国营茅台酒厂。
由于茅台酒在酿造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端午采曲、重阳投料、高温制曲,七蒸、八酵、九蒸煮等复杂工艺流程,还要经过精心勾兑,长期陈酿才能形成独特的酱香风格。从1956年开始,国家食品工业局规定,茅台酒必须贮存3年才能准许出厂。
因此,一瓶茅台酒需要纯手工制作,从生产到贮藏,再成为商品要花上5年的时间,"物以稀为贵",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不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在茅台酒厂的包装车间门口需要武警把守,任何出入的人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就连包内携带的物品也都需要一一过目。目的就在于防止外包装外传和防止造假。
茅台酒以本地优质糯高梁为原料,用小麦制成高温曲,而用曲量多于原料。用曲多,发酵期长,多次发酵,多次取酒等独特工艺,这是茅台酒风格独特、品质优异的重要原因。酿制茅台酒要经过两次下料、九次蒸煮、八次摊晾加曲(发酵七次)、七次取酒,生产周期长达一年,再陈贮三年以上,勾兑调配,然后再贮存一年,使酒质更加和谐醇香,绵软柔和,方准装瓶出厂,全部生产过程近五年之久。
装茅台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产的缸瓮,从清朝咸丰年间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有装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号。后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民国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圆柱形、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建国后,才改为白色陶瓷瓶和人们见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朴实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