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取消或调整了部分专业承包资质,部分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也因此无需再申领。
2019年04月,北京市正式推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电子化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不必再到办事窗口领取纸质版证书,而是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且不限制数量,不区分正副本。 [1] 同年11月1日开始,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开始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延期:
1、提交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2、审查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大致需要15个工作日。
3、决定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需要4个工作日。
4、批准延期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12、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管理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向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注:其中,第2至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
(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三类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
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企业各级人员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员、班组长等。
企业各职能部门生产责任制: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
生产规章制度文件: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检查制度;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