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声音和/或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提示、摄录启动/停止提示及录音启动/停止提示。执法记录仪应能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余量等信息;开机、录音、摄录状态应有明显的光指示,开机状态指示应为绿色、录音状态指示应为黄色、摄录状态指示应为红色。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这一款实用稳定的执法记录仪执法工作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它能清晰的记录执法人员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同时,对执法人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让公安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又能随时随地严格要求并规范自已,也为上级对执法人员的考核提供一定的参考。
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执法记录仪的优点:执法记录仪很适用交通警察,它集录像、拍照、录音功能于一身,可以在不影响执法的前提下,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静态记录,及时、有效的记录执法过程,客观反映事件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也存在一些缺点:电量不够使用、电量用完后需重新校对时间、比较容易损坏、维修服务较差、光线不好情况下记录仪拍摄效果较差、拍摄距离有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