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使用效率。大队要求各部门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时,必须在一时间内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告知当事人我们正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同时也起到警示作用。特别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固定交通违法事实,落实有效证据,防止当事人对我们执勤执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和不当行为,不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不服从指挥,进一步避免出现现场事态失控、事后胡搅蛮缠等情况的发生。
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件真相。由于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一些瞬间灭失的违法事实可以及时取证固定,在现场执法中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在现场执法时将十分被动,抑或会因证据不足造成案件撤销败诉。
对于一些逃逸事故,较为复杂的事故,执法仪的使用,保证了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事故快速、正确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条件。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有利于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以往民警在执法时,处理违法行为时,对自己的执法过程要求不够严格,所以往往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使用执法记录仪后,由于执法过程被全程记录,随时可以进行调阅查询,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
投入使用后,它不仅仅是施工现场携带,更是处理投诉、清理树障及协调工作中发生矛盾纠纷时全程拍摄取证的得力助手。执法记录仪一方面能够督促员工规范作业现场的各项重要环节,如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每周的活动会议还会将视频在会上播放,让所有人寻找自已的违章和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