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使用效率。大队要求各部门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时,必须在一时间内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告知当事人我们正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同时也起到警示作用。特别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固定交通违法事实,落实有效证据,防止当事人对我们执勤执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和不当行为,不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不服从指挥,进一步避免出现现场事态失控、事后胡搅蛮缠等情况的发生。
公安执法部门特别是交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公正执法的新型现场取证设备,它包括一个微型移动可佩带式摄像机和一个可录制式液晶监视器,设计小巧,采用防雨、防尘、防震设计,且具有红外夜视拍摄功能,便于户外使用。大连执法记录仪可以快速、准确地记录现场资料,对民警当场处理简易事故,作出事故认定提供了充实的证据,同时也消除了事故当事人对事后保险理赔的顾虑。
投入使用后,它不仅仅是施工现场携带,更是处理投诉、清理树障及协调工作中发生矛盾纠纷时全程拍摄取证的得力助手。执法记录仪一方面能够督促员工规范作业现场的各项重要环节,如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每周的活动会议还会将视频在会上播放,让所有人寻找自已的违章和不规范行为。
随着GA/T947-2015系列标准的发布和大量检测工作的开展,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见问题。为更好的理解标准要求,消除执法记录仪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选取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典型案例,从民警现场摄录资料的情况、民警的执法言行、执法对象的表现及民警的应对处置、执法维权等方面,组织民警讨论交流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效果、现场处置的优劣得失和对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支持作用,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的有力保障作用,促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自觉正确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