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件真相。由于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一些瞬间灭失的违法事实可以及时取证固定,在现场执法中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在现场执法时将十分被动,抑或会因证据不足造成案件撤销败诉。
公安执法部门特别是交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公正执法的新型现场取证设备,它包括一个微型移动可佩带式摄像机和一个可录制式液晶监视器,设计小巧,采用防雨、防尘、防震设计,且具有红外夜视拍摄功能,便于户外使用。大连执法记录仪可以快速、准确地记录现场资料,对民警当场处理简易事故,作出事故认定提供了充实的证据,同时也消除了事故当事人对事后保险理赔的顾虑。
传统的执法记录仪的功能类似微型摄像机,而此次南京城管配装的新型4G执法记录仪可以拍摄画面、自动定位、前后方实时通讯与传输前方现场画面等。这就意味着,后方的指挥中心,可以掌握每一名城管执法队员上岗后的位置、运动轨迹和执法现场。执法记录仪作为民警执行公务时随身佩带的集实时视音频摄录、照相和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装备越来越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GA/T947-2015系列标准的发布和大量检测工作的开展,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见问题。为更好的理解标准要求,消除执法记录仪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选取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典型案例,从民警现场摄录资料的情况、民警的执法言行、执法对象的表现及民警的应对处置、执法维权等方面,组织民警讨论交流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效果、现场处置的优劣得失和对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支持作用,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的有力保障作用,促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自觉正确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