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仪可以快速、准确地记录现场资料,对民警当场处理简易事故,作出事故认定提供了充实的证据,同时也消除了事故当事人对事后保险理赔的顾虑。该设备采集执法人员執法时的全过程高清视频数据,并按照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设备编号与时间等信息进行性区分,将采集数据通过采集工作站进行上传保存,并通过编码实现与执法案件、检查记录等信息进行关联归档与存储。
强化使用效率。大队要求各部门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时,必须在一时间内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告知当事人我们正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同时也起到警示作用。特别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固定交通违法事实,落实有效证据,防止当事人对我们执勤执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和不当行为,不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不服从指挥,进一步避免出现现场事态失控、事后胡搅蛮缠等情况的发生。
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它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方便,具备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同时内置红外灯在全黑的夜晚条件下依然能够保证图像的清晰拍摄,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大连执法记录仪在开机状态下,按说明书进行操作,用本机音视频连接线连接到电视机等,执法记录仪应能输出信号到电视机等PAL/NTSC制式的显示设备上,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3.2的要求。
随着GA/T947-2015系列标准的发布和大量检测工作的开展,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见问题。为更好的理解标准要求,消除执法记录仪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选取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典型案例,从民警现场摄录资料的情况、民警的执法言行、执法对象的表现及民警的应对处置、执法维权等方面,组织民警讨论交流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效果、现场处置的优劣得失和对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支持作用,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的有力保障作用,促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自觉正确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