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中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一次。 评审费:助理:免费 , 中级:约180元, 高级:约1000元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建筑设计(知识);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设备;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建筑设计(作图);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建筑工程师、建筑工程师、高级建筑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助理建筑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职业要求:掌握建筑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建筑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筑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