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茅台酒的外包装大概经历了四次变化,尤其是瓶盖的变化为明显。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塑料和铝还没有成为主要的包装用材前,酒瓶基本用木塞封口。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塑料在包装中的广泛使用,茅台酒也换上了螺纹聚乙稀小红盖,外面使用热收缩膜防伪。九十年代初,简单防伪的铝质盖出现,茅台酒也换上了这种盖。到了2000年以后,茅台酒换上了铝塑结合的伪盖。一个红色塑料盖被一圈红铝皮嵌扣在瓶颈上,启封时旋下外盖,就露出里面的倒酒器了。
长期以来,市场上一直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同时销售,据茅台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使用“五星”商标和使用“飞天”商标的茅台酒,酒质上没有任何差别。在包装车间,经常是将同一批次的酒统一勾兑好之后,上午包装“五星”,下午接着包装“飞天”,或者在同一时间,这个班组包装“五星”,下个班组包装“飞天”,因此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只不过是包装各异而已。
茅台“五星”“飞天”对比
之所以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是特定历史背景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台”,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5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10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从1987年开始,茅台酒厂开始使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名称。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为“车轮”牌,即现在“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一商标图案被国外一些反华势力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
为有利于外销,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销商标于1958年改为“飞天”商标,图案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飞天”形象,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捧一盏金杯,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
然而,此时的茅台只是一个地名。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茅台酒”。贵州北部自古以来水质优良,气候宜人。当地人擅长酿酒,人们常称之为葡萄酒之乡。在酒庄中,仁怀县茅台村酿制的酒甜,被称为“茅台绍”或“茅台春”。茅台酒以其优良的品质和享誉世界的声誉,举世闻名,茅台村出产的佳酿在其他地方难以模仿。所以,一提到酒,就一定要说茅台村有的酒。“茅酒”,所以我们今天喝的茅台酒是以产地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