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横琴新区内的旅游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横琴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至此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增至6大类80条。
今年3月21日,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通知》正式印发对落实《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提供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撑。新增所得税优惠目录共8条:
1.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
2.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
3.文化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民俗活动、民宿的经营;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
4.国际及粤港澳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5.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
6.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
7.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
8.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
与平潭相比,横琴新区旅游业优惠目录增加了“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等内容,使优惠目录更加契合横琴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将对促进横琴新区休闲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助力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