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是指以反恐、对抗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解救人质等行动为主要任务,以CQB战术为核心战术的非军事部门的特勤武装力量。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拥有较强火力和武装,并以战斗为主要职能的警种(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其他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反恐特种部队(例如FBI HRT、GS9等)。
在我国,武警特勤或特战部队有时也被称作“特警”。
支援组负责攻击组伤亡的替补、接手监控攻击组所逮捕的疑犯等等。
狙击组由枪法如神而且经验丰富的队员担任,负责监视现场环境。并随时与攻击组指挥官及任务指挥官保持联系,以便由需要时立即作出火力支援及现场监控,并视情况运用手中的武器限制疑犯的活动空间。通常执行一个任务都会有两组以上的狙击组占领制高点(即现场较高的建筑物或其他有利地点,方便监察现场环境),负责担任现场狙击的任务。每个狙击组大多由两人组成,一名是射手,负责狙击;一名为副射手,负责掩护、警戒、射程及疑犯位置等情报的提供、射手的伤亡替补等等。
破坏组负责扫除妨碍行动路线的障碍物,如墙、上锁的门、铁闸铁网等等。除个人装备及枪械外,另外并配备撞门锤、破门枪、电锯、炸药等破坏工具。
另一组装备精良的狙击组、封锁组、破坏组、支援组及攻击组负责在疑犯可能逃脱的地点戒备并防止疑犯逃脱,并与外围警员所组成的第二道封锁线互相配合务求把疑犯一网成擒。特警队员所配备的装备及枪械由于任务的特性不同,故配备也与一般军警人员有所不同。
突击队:
1. 为公安机关提供其他警种不具备的自动火力。
2. 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
3. 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4. 参与重大活动的保卫任务。
5. 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6. 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7. 其他应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市县级巡特警大队的任务:
1.巡逻,防范,控制。
2.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