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电视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和后端设备这两大部分组成,前端设备通常由摄像机、手动或电动镜头、云台、防护罩、监听器、报警探测器和多功能解码器等部件组成,它们各司其职,并通过有线、无线或光纤传输媒介与中心控制系统的各种设备建立相应的联系(传输视/音频信号及控制、报警信号)。在实际的电视监控系统中,这些前端设备不一定同时使用,但实现监控现场图像采集的摄像机和镜头是必不可少的。后端设备可进一步分为中心控制设备和分控制设备。
放大器
当视频传输距离比较远时,采用线径较粗的视频线,同时可以在线路内增加视频放大器增强信号强度达到远距离传输目的。视频放大器可以增强视频的亮度、色度和同步信号,但线路内干扰信号也会被放大,另外,回路中不能串接太多视频放大器,否则会出现饱和现象,导致图像失真。
分配器
一路视频信号是只能对应一台监视器或录像机,若想一台摄像机的图像送给多个管理者,就需要选择视频分配器。视频分配器即可以阻抗匹配,还可以视频增益,使视频信号可以同时送给多个输出设备而不受影响。
显示及记录部分
显示及记录部分有几台或多台监视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设备组成。在电视监控系统中,特别是在有多台摄像机组成的电视监控系统中,一般都不是一台监视器对应一台摄像机进行显示,而是通过硬盘录像机把几台摄像机送来的图象信号进行合成同时显示在一台监视器上,也就是在一台较大屏幕的监视器上,把屏幕分成几个面积相等的小画面(四画面、六画面、九画面),每个小画面显示一个摄像机送来的图象,通过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存储。
利用防范技术进行防范首先对犯罪分子有一种威慑作用,使其不敢轻易作案;其次,一旦出现了入侵、盗窃等犯罪活动,防范系统能及时发现、及时报警,电视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下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以便及时破案,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可以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交通肇事逃逸案是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产生的临时心理决定,这种决定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基础上的,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在短时间内找到破案线索,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的得到巩固,智能监控系统提供的证据直接打击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为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赢得宝贵时间。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对肇事逃逸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大部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在夜间或凌晨路面警力相对薄弱或无警力监控的时段,该时段路面警力状况直接增强了存心逃避法律责任肇事逃逸者的侥幸心态,而路面视频监控系统是全天候的值勤“警察”,使肇事逃逸者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