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行灭火器外观检查,再按照拆卸、报废处理、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零部件、再充装及气密性试验、维修出厂检验、建立维修档案等程序逐次实施维修。
灭火器维修前,维修人员逐具检查灭火器,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储气式灭火器维修前,完全释放驱动气体,经确认后再逐具检查维修。
灭火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修程序,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组织实施,并设置或者配备与各维修环节(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环节)相适应的、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维修人员。
1、拆卸
灭火器拆卸过程中,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用的拆卸方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拆卸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拆卸器头或者阀门。灭火剂分别倒入相应的废品储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2、水压试验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前,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组件(筒体、贮气瓶、器头、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等)进行水压试验。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1)试验压力:灭火器筒体和驱动气体储气瓶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要求: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性变形;
3、筒体清洗和干燥
经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首先将其内部清洗干净。清洗时,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洗涤灭火器的零部件。然后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筒体进行内部干燥,以确保空灭火器内部洁净干燥。
4、零部件更换
对灭火器零部件检查后,更换密封件和损坏的零部件,但不得更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应采用原生产企业提供、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并按照下列要求更换、修补零部件:
(1)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有局部漆皮脱落的,进行补漆,补漆后确保漆膜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得覆盖铭牌。
(2)更换变形、变色、老化或者断裂的橡胶、塑料件;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确保符合密封要求。
(3)更换具有外表面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显示不正常、示值误差不符合规定的压力指示器,并确保更换后的压力指示器与原压力指示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三色区示值范围一致。
(4)更换具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喷嘴和喷射软管,并确保防尘盖在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者击碎。
(5)更换具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的灭火器压把、提把等金属件;更换存在肉眼可见缺陷的储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
(6)更换具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的灭火器虹吸管、储气瓶式灭火器出气管。
(7)更换水压试验不合格、性标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储气瓶,原储气瓶做报废处理;更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储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
(8)更换已损坏的水基型、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
(9) 更换已损坏的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和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
(10)更换车用灭火器制造商规定的专用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