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则》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供社会公众查阅:
(一)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
(二)查实未在核准住所从事经营活动。
通俗点解释就是,,没有递交年度报告,也就是没有年检;第二,没有在实地办公,被巡查到。
异常名录有什么危害?首先对于企业贷款有影响,全国信用系统跟银行系统相连,如果企业有异常名录势必会被拒绝贷款和要求重新考虑信用问题。其次,对于企业的行政申请有影响,当信用系统显示异常名单,无论是去办理代码,税务,银行,其他行政部门事务时候,均会被要求先解除才能办理。再次,对应企业在一些需要信用验证平台上面会被影响,例如阿里巴巴账户续约,由于企业需要先验证企业信用情况才能续约,因此会被要求先消除异常名录再续约。后,对应企业员工的影响,由于员工属于企业管理,企业的信用问题会影响员工的个人信用问题,不能忽视。
那么被列入了异常名录,企业就是毁了吗?其实不是,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3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向核发营业执照的商事登记机关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一)因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已按规定补交年度报告的;
(二)因未在核准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已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供属地工商所出具的在核准地址从事经营活动证明的。
通俗点说,,没递交年度报告的,去递交即可移出异常名单;第二,实地查无的变更地址或者重新申请核查地址也可以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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