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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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碧海鸿庭19栋2门404室(塘沽火车站对面,实验小学西面)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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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条件:
1、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行政许可需要提交材料:
1、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查询书;
2、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出具的《发行员资格培训证》;
3、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履历证明;
4、经营场地使用说明;
5、经营场所座落位置图;
6、其他所需材料。(09.4.22.新增:验资报告:10万元)
四、行政许可期限:
经现场审核后30日作出决定。批准的核发许可证,不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五、行政许可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